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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前,學當合作父母 ─ 離婚父母親職重建記者會

2017/03/15

近日藝人Selina與阿中閃電離婚的消息引發議論,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,民國104年共有53,459對夫妻辦理離婚,平均每10分鐘就有一對怨偶分手。除了身分證上配偶欄的改變外,離婚帶來的情緒層面與親子關係的改變,雙方是否做好準備?離婚對家庭而言是重大的決定,但大部分的離婚案件,父母不是對孩子避而不談,就是不斷向孩子哭訴,把孩子拉入戰場強迫選邊站,甚至可能因此遷怒孩子,對孩子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卻不自知。在4月4日兒童節前夕,現代婦女基金會特別召開記者會,邀請民眾關注離婚家庭孩子的心理安全。

現代婦女基金會林美薰副執行長表示,該會駐臺北地院家事服務中心104年的服務統計顯示,超過六成的婚姻家庭服務案件都和未成年子女議題相關,其中最多是爭取監護權的案件,其次是探視爭議及扶養費給付等,顯示子女成為父母離婚後訴訟延燒的戰場,也是離婚雙方最頭痛的問題。

離婚父母4大NG溝通方法

林美薰說,離婚父母最容易犯的4大溝通錯誤就是「當面衝突」,在孩子面前吵架或是數落對方不是,讓孩子感受到直接的敵意,孩子自然不敢與對方太靠近。父母也常「拒絕溝通」,任何狀況如生病、用藥狀況、課業及考試資訊等都不和對方講,甚至連交付子女時把孩子直接留在大樓管理室,完全避開和對方有接觸的機會,雙方可能因資訊的不對稱,造成孩子教養的不一致。有的父母會對孩子「情緒勒索」,私下經常指責對方或在孩子面前哭訴,希望孩子認同自己,讓孩子覺得只能愛其中一方,久而久之孩子表現出不喜歡對方的行為態度,甚至不願見到對方。有的離婚父母則是「不甘心不放手」,表面上說讓孩子和對方見面,但時間到了就有各種理由不配合,或是完全不同意孩子在對方家過夜、交付子女後不願離開要在附近盯著,讓探視另一方備感壓力。

擔任法院家事調解委員超過10年的現代婦女基金會外聘督導李麗慧,深刻了解離婚雙方的衝突,對孩子造成的影響長遠而深刻,孩子會陷入忠誠矛盾,無論選哪一方都代表對另一方的背叛。父母離婚,也代表著其中一方將無法每天與自己共同生活與擁抱,孩子害怕生活改變或被遺棄,孩子在父母衝突中也會產生「父母不愛我」、「我不值得被愛」的感受,造成自我價值感低落、身心出現狀況,甚至影響未來親密關係發展。李麗慧說,有的孩子會對人際互動退縮,有的在父母衝突夾縫中求生,有的甚至會用對外攻擊的方式因應,特別提醒順應貼心的孩子不表示沒有狀況,而是強迫自己在情緒方面變成大人來照顧爸爸或媽媽,這都不是正常孩子應有的反應。

離婚父母親職重建4大原則

離婚夫妻常有的想法,就是我不要再和對方有任何瓜葛,然而只要有了孩子,不可能完全不接觸、不溝通,離婚雙方衝突或許難免,但雙方永遠是孩子的爸媽。對此,現代婦女基金會提出離婚父母親職重建的4大原則,提醒雙方應先嘗試靜下心來學習成為「合作父母」,幫助孩子適應父母離婚:

  1. 減少衝突:父母衝突的頻率和嚴重程度,是決定子女能否從父母離婚的創傷中復原的一大重要因素,一切考量若能以孩子的最大利益為依歸,放下與對方的爭執,減少與對方發生衝突的機會,就能減少離婚對孩子造成的衝擊。
  2. 共同說明:雙方可以一起告訴孩子要分開的狀況,說明已經盡力而不能繼續在一起,但保證對孩子愛不會減少。告訴孩子他是在有愛的環境下長大,是被期待的,以免孩子懷疑自己將被遺棄或厭惡。接受孩子有兩個家,讓孩子可以愛爸爸也愛媽媽。
  3. 調整心態:雙方關係從夫妻調整成共同處理「照顧孩子」的工作夥伴,溝通的重點應以「子女」為主,溝通的目標在於協助孩子維繫親子關係時,家長雙方如何互相配合、協調,也尊重對方教養孩子的方式。
  4. 善用資源:若雙方衝突性高,難以平和溝通,建議可向各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尋求協助,亦可運用現代婦女基金會出版的「分居父母親職聯絡簿」,交流孩子的生活重要事項,如學業、考試、用藥情形,幫助未同住的一方更快了解孩子。

【親職聯絡簿】索取辦法

請上班時間來電(02)8919-3866分機5378、5398洽詢